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实验室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3〕1083号】)精神和工作要求,2023年9月27日由袁文才副主任带队,综合部、科研部、财务部、信息部、资产与后勤部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深入各实验室实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期间,实验室领导仔细查看了实验室安全及运行情况,重点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保障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开展了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科研团队认真对待、限期整改落实。并与科研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科研实验开展情况,要求科研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安全。
袁文才副主任在检查过程中提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扎实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安全、良好的科研环境,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实验室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安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拧紧安全责任链条,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