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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指南】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2
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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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科学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已发布2023年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项目申报指南(原通知网址链接:http://kjj.gz.gov.cn/gkmlpt/content/8/8185/post_8185651.html),请各位科学家按照相关指南,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人若需开设账号,联系实验室科研部开设账号。

二、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及申报要求

支持方向:(一)种业科技创新

(二)绿色农业及现代食品技术  

(三)数字农业与现代农业装备技术

(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

(五)绿色低碳循环技术

(六)城市社会高水平治理科技

(七)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八)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九)中医药关键技术及应用推广

(十)生物技术研究及应用

支持方式:采取竞争性前资助、一次性拨付经费的支持方式

申报要求:详见原通知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均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较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三)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申报单位应配套能支持完成任务指标的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

五、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第2名和第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方向(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申报项目可不受此款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2年1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广州科技大脑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四)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具体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提供。

2.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按模板提供合作协议。(模板详见广州科技大脑)。

七、申报时间

  申报人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5月25日;实验室科研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7日17:00。

八、实验室科研部联系人及电话

黄子娟、康小武,020-85286104、020-82583550


岭南现代农业实验室科研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