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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提交2024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2024-12-27
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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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研团队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现请按要求提交2024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技计划项目年报

(一)填写范围。

项目负责人从项目实施期满一年起,每年对照任务书提交上一实施年度情况报告。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无需提交:

1.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的项目无需提交;

2. 截至2025420日实施期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交;

3. 2023年度以前立项的(基于阳光平台申报的)在研项目无需提交;

4. 验收年度为2025年的项目无需提交(验收年度是指项目结束日期的次日所属年度,如项目结束日期为20241231日,则验收年度2025年);

5. 对于提前申请验收的项目,若验收申请经承担单位审核通过的时间早于2025420日(含),无需提交。

(二)提交程序。

1. 账号基本信息维护。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员和项目负责人分别登录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完善单位信息、个人信息。

2. 年报填写。根据《项目年度报告操作说明书》(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Detail?id=27e3827a-8667-c4a4-7b04-12d8a41769f8),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项目2024年度情况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审核、提交,项目年报即为完成。

(三)时间要求。

于2025420日前完成各项目的2024年度情况报告,以免影响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注意事项

项目年度情况报告是项目过程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推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工作。

三、联系方式

实验室科研与人事部:黄天天020-85288419

广州科技GI”(原广州科技大脑)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411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资源统筹处,02083124035

  

 

 科研与人事部

  20241226